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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 商 及 科 技 局 局 長 談 打 擊 網 上 侵 權 和 濫 發 訊 息
以 下 為 工 商 及 科 技 局 局 長 曾 俊 華 今 日 ( 四 月 二 十 八 日
) 出 席 外 國 記 者 協 會 午 餐 會 後 , 與 新 聞 界 代 表 的 談 話 內 容 ( 中 文 部 分 ) :
記 者 : 電 影 業 界 昨 日 提 出 , 計 劃 向 那 些 在 他 們 的 調 查
中 , 發 現 利 用 點 對 點 非 法 上 載 及 下 載 版 權 作 品 的 網 民 , 透 過 互 聯 網 服 務 供
應 商 向 他 們 發 出 警 告 律 師 信 , 若 屢 勸 不 改 , 業 界 甚 至 會 根 據 法 例 向 網 民 要
求 賠 償 損 失 , 例 如 二 十 萬 。 另 一 方 面 , 有 法 律 界 認 為 , 現 行 並 沒 有 適 當 的
法 例 , 質 疑 這 種 民 事 訴 訟 是 否 可 行 , 局 長 對 這 方 面 有 何 意 見 ? 電 影 界 是 否
有 權 力 和 法 律 依 據 , 向 網 上 侵 權 的 人 士 進 行 這 些 民 事 索 償 ? 另 外 , 在 法 律
上 , 互 聯 網 服 務 供 應 商 是 否 有 權 披 露 客 戶 私 穩 , 讓 電 影 業 界 控 告 其 顧 客 ?
工 商 及 科 技 局 局 長 : 業 界 是 絕 對 有 權 這 樣 做 的 , 現 行 的 法 例 容 許 他 們 就 這
些 侵 權 活 動 作 出 民 事 訴 訟 。 對 於 業 界 願 意 在 這 方 面 採 取 行 動 , 我 感 到 十 分
鼓 舞 。 現 階 段 業 界 會 監 察 網 上 的 活 動 , 再 研 究 那 些 屬 侵 權 的 行 為 , 第 一 步
會 向 侵 權 者 作 出 警 告 , 若 警 告 不 得 要 領 , 業 界 便 會 作 出 控 訴 。 在 現 行 的 法
例 下 , 他 們 是 有 權 力 這 樣 做 的 , 而 我 們 亦 鼓 勵 業 界 這 樣 做 , 我 相 信 這 做 法
會 有 相 當 大 的 阻 嚇 作 用 。
記 者 : 業 界 發 出 警 告 或 律 師 信 時 , 需 要 知 道 網 民 的 資 料 和 地 址 , 例 如 網 址
、 甚 至 是 住 址 , 互 聯 網 服 務 供 應 商 可 否 披 露 這 方 面 的 資 料 予 電 影 業 界 ?
工 商 及 科 技 局 局 長 : 因 此 電 影 業 界 需 要 就 這 方 面 的 事 宜 , 與 互 聯 網 服 務 供
應 商 一 起 研 究 一 個 合 適 的 方 法 處 理 這 問 題 。
記 者 : 業 界 說 希 望 政 府 可 以 仿 傚 法 國 的 資 訊 通 訊 條 例 , 可 以 強 制 互 聯 網 服
務 供 應 商 , 將 懷 疑 侵 權 的 用 戶 的 資 料 披 露 給 有 關 當 局 檢 控 , 你 們 有 否 考 慮
這 做 法 ? 還 有 業 界 說 自 從 拘 捕 「 古 惑 天 王 」 之 後 , 侵 權 活 動 並 沒 有 改 善 ,
只 改 善 了 很 短 時 間 , 很 快 又 再 上 升 , 你 是 否 覺 得 成 效 不 是 很 大 , 下 一 步 會
怎 做 ?
工 商 及 科 技 局 局 長 : 業 界 曾 與 我 們 討 論 這 方 面 的 問 題 , 我 們 會 考 慮 , 我 們
需 要 研 究 一 個 適 合 香 港 的 方 法 。 至 於 你 第 二 條 問 題 , 其 實 要 看 你 如 何 衡 量
侵 權 活 動 。 根 據 我 們 的 監 察 , 侵 權 活 動 減 少 了 相 當 多 , 絕 對 不 是 一 點 都 沒
減 少 , 是 減 少 了 相 當 多 , 這 有 一 定 的 阻 嚇 作 用 。 執 法 只 是 其 中 一 方 面 , 最
主 要 是 整 個 社 會 的 教 育 , 我 們 希 望 在 這 方 面 做 一 些 工 作 , 令 社 會 提 高 意 識
, 減 少 侵 權 活 動 。
記 者 : 曾 生 , 剛 才 沒 有 回 答 究 竟 互 聯 網 服 務 供 應 商 可 否 披 露 網 民 資 料 , 會
否 侵 犯 私 隱 ?
工 商 及 科 技 局 局 長 : 互 聯 網 服 務 供 應 商 會 與 業 界 就 這 方 面 進 行 討 論 , 研 究
一 個 合 適 的 方 法 處 理 這 個 問 題 。
記 者 : 是 否 表 示 暫 時 這 仍 是 一 個 問 題 , 還 沒 了 解 到 這 樣 做 是 否 侵 權 ?
工 商 及 科 技 局 局 長 : 我 想 每 一 件 事 都 有 它 的 問 題 , 除 非 有 很 多 個 案 作 先 例
才 可 以 參 考 。 好 像 政 府 這 次 的 檢 控 , 也 是 第 一 宗 的 檢 控 個 案 , 這 個 起 訴 亦
會 成 為 一 個 先 例 , 我 們 要 有 多 些 先 例 , 才 可 以 決 定 我 們 在 這 方 面 的 定 位 。
記 者 : 現 時 濫 發 訊 息 或 侵 權 活 動 , 無 論 是 刑 事 或 民 事 方 面 , 互 聯 網 服 務 提
供 商 都 面 對 可 公 開 多 少 資 料 作 舉 證 的 問 題 。 你 或 局 方 有 否 考 慮 制 訂 指 引 給
互 聯 網 服 務 提 供 商 , 他 們 可 公 開 多 少 資 料 和 公 開 資 料 的 程 序 ?
工 商 及 科 技 局 局 長 : 當 然 有 這 個 可 能 。 我 們 現 時 正 繼 續 與 互 聯 網 服 務 提 供
商 討 論 不 同 的 問 題 , 我 們 希 望 很 快 可 制 訂 一 些 大 家 均 同 意 及 整 個 社 會 都 接
受 的 指 引 。
記 者 : 業 界 會 向 侵 權 人 士 發 出 律 師 信 , 局 方 會 否 在 訴 訟 費 方 面 提 供 基 金 協
助 ? 是 否 贊 成 業 界 的 行 動 ? 在 檢 控 方 面 是 否 存 在 困 難 ?
工 商 及 科 技 局 局 長 : 我 們 十 分 鼓 勵 業 界 採 取 這 行 動 , 我 們 不 會 有 基 金 幫 助
業 界 , 因 為 這 是 幾 方 面 都 需 要 合 作 進 行 的 。 政 府 已 在 刑 事 工 作 方 面 投 放 了
很 多 資 源 , 包 括 在 海 關 、 律 政 司 和 各 方 面 都 有 投 放 資 源 。 業 界 方 面 , 這 是
他 們 的 知 識 產 權 , 知 識 產 權 應 由 他 們 自 己 保 護 , 這 是 他 們 的 首 要 任 務 , 我
希 望 業 界 和 政 府 可 以 一 起 合 作 , 很 快 解 決 這 問 題 。
記 者 : 早 前 有 調 查 指 電 話 信 息 是 十 分 有 效 的 宣 傳 途 徑 , 在 香 港 這 情 況 亦 十
分 普 遍 , 剛 才 你 提 及 業 界 方 面 的 壓 力 , 可 否 談 談 政 府 與 業 界 商 討 如 何 解 決
這 問 題 時 , 業 界 的 反 應 如 何 ? 政 府 會 如 何 作 出 平 衡 ?
工 商 及 科 技 局 局 長 : 一 般 而 言 , 業 界 當 然 希 望 多 些 此 類 渠 道 拓 展 業 務 , 但
另 一 方 面 我 們 亦 要 找 出 適 當 的 平 衡 , 因 為 很 多 人 認 為 此 種 宣 傳 方 式 嚴 重 騷
擾 他 們 。 這 兩 方 面 , 我 們 會 在 草 擬 的 條 例 草 案 中 , 研 究 如 何 取 得 平 衡 , 我
們 現 正 研 究 這 方 面 的 問 題 。
記 者 : 中 小 企 特 別 提 及 這 方 法 十 分 有 效 , 會 否 在 中 小 企 方 面 有 一 些 豁 免 ?
或 任 何 方 式 避 免 這 方 面 的 影 響 ?
工 商 及 科 技 局 局 長 : 我 們 正 就 多 方 面 進 行 研 究 , 但 若 法 例 有 豁 免 的 話 , 成
效 便 不 會 太 高 , 所 以 我 們 要 研 究 如 何 取 得 平 衡 。
記 者 : 可 否 簡 單 談 談 有 什 麼 措 施 打 擊 濫 發 電 郵 ?
工 商 及 科 技 局 局 長 : 你 看 看 我 的 演 辭 。
記 者 : 電 影 界 發 警 告 信 方 面 會 涉 及 用 家 私 隱 的 問 題 , 電 影 界 打 擊 侵 權 行 為
是 透 過 民 事 方 式 進 行 , 互 聯 網 服 務 供 應 商 究 竟 應 不 應 該 在 民 事 起 訴 個 案 中
透 露 用 戶 的 資 料 ? 我 認 為 刑 事 個 案 這 做 法 合 理 。 政 府 對 互 聯 網 服 務 供 應 商
應 不 應 該 公 開 用 戶 資 料 有 沒 有 一 套 標 準 ?
工 商 及 科 技 局 局 長 : 業 界 與 互 聯 網 服 務 供 應 商 現 正 進 行 討 論 , 尋 求 一 個 合
適 方 法 處 理 。
記 者 : 現 在 有 沒 有 … … ?
工 商 及 科 技 局 局 長 : 他 們 現 在 正 就 此 商 討 。
記 者 : 即 還 未 有 ?
工 商 及 科 技 局 局 長 : 我 不 排 除 這 可 能 。 他 們 正 就 此 進 行 商 討 , 如 果 他 們 可
以 作 出 民 事 訴 訟 , 我 相 信 他 們 一 定 有 適 當 的 法 律 意 見 。
記 者 : 政 府 會 否 規 管 互 聯 網 供 應 商 . . .
工 商 及 科 技 局 局 長 : 民 事 方 面 我 們 不 會 規 管 。
( 請 同 時 參 閱 談 話 內 容 的 英 文 部 分 。 )
完
2 0 0 5 年 4 月 2 8 日 ( 星 期 四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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